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职工篮球协会章程
2021-05-06 发布:校工会管理员 点击:22次
第一条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职工篮球协会(简称“北地教工篮协”)是校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和协会章程开展篮球活动。本协会的所有活动自愿纳入校工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整体规划之中。
第二条 北地教工篮协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团结与组织我校广大教职工篮球爱好者,努力搭建交流平台、普及篮球运动、提高身体素质,积极营造全民健身、全民运动的氛围,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工会会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北地教工篮协章程,服从教职工篮球协会领导,认真履行协会各项义务,积极参加教职工篮球协会各种活动的均可申请加入。
第四条 入会程序:
(一)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报名;
(二)协会审查;
(三)注册备案。
第五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有参与本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对本协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保留意见和向校工会反映的权利;
(五)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协会事务,参与组织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协会章程;
(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北地教工篮协声誉;
(三)执行本协会决定,积极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四)积极参与本协会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篮球技术水平;
(五)为学校篮球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做出贡献。
第七条 会员资格免除。本协会对不履行会员义务,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给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的会员,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暂停或免除会员资格。
第三章 活动范围
第八条 北地教工篮协的主要活动范围:
(一)拓展沟通交流渠道,大力推广教职工篮球运动,促进篮球运动开展,提高学校教职工篮球技术水平;
(二)承办教职工的篮球比赛;
(三)定期组织会员进行培训学习,技术交流;
(四)做好协会自身建设,加强与校内、外各协会的联系和友好往来,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完成校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组织与职责
第九条 北地教工篮协由3-5名成员组成协会班子。本协会班子每届任期为3-5年,任期结束后通过选举可以连任。
第十条 班子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热爱篮球事业,拥护本协会章程;
(三)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具有较大的影响;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尽职尽责、廉洁自律。
第十一条 班子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班子成员由校工会提名和协会讨论,共同确定;
(二)换届改选时,由协会组织换届;
(三)罢免、增补、或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由班子成员表决通过,报校工会审批;
(四)班子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等结果报校工会备案。
第十二条 班子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对本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本协会利益;
(四)出席本协会活动,参与本协会管理;
(五)执行本协会决议,完成本协会工作;
(六)宣传本协会宗旨,切实地做好服务;
(七)承担本协会章程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协会班子可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策划各项比赛活动;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协会班子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职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会长:负责协会总体工作,宏观把握本协会的发展方向,领导本协会健康发展;
(二)副会长: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协助会长协调协会有关工作;
(三)秘书长:负责组织实施协会具体活动,贯彻落实协会的有关决议,负责协会日常事务;
(四)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组织具体活动,贯彻落实协会决议和协会日常事务。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日常活动经费由校工会提供。
第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由专人负责。
第十七条 经费用于开展本协会各项活动。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十八条 本章程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制定补充规定或修订。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协会班子表决通过后7日内,报校工会审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协会班子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的决定权及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校工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教职工篮球协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