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验收办法
2021-04-01 发布:校工会管理员 点击:83次
基层工会小组是工会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建设“教职工小家”是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根据上级工会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基层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的等级
基层工会小组以教研室、科室单位组建。
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分为合格、先进、模范三个等级,按合格、先进、模范次序逐级晋升,未获得下一级称号的,不得授予高一级称号。
二、基层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的考核标准
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见附件)。合格分值要求达到60分;先进、模范分值在原有基础上要求达到70分。
三、基层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的程序
工会小组申请 “合格教职工小家”,应在会员中征求意见,写出书面报告,由基层工会组织考核。
工会小组申请验收先进或模范职工小家,须连续两次复验为合格或先进。
四、验收的组织工作
验收小组由基层工会委员、各基层工会小组长组成。
会议分别听取工会小组长汇报建设“教职工小家”情况,小组会员意见。
验收小组对工会小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检查存档资料,讨论决定验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