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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验收办法

2021-04-01     发布:校工会管理员    点击:83

基层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验收办法

基层工会小组是工会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建设“教职工小家”是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根据上级工会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基层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的等级

基层工会小组以教研室、科室单位组建。

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分为合格、先进、模范三个等级,合格、先进、模范次序逐级晋升,未获得下一级称号的,不得授予高一级称号。

二、基层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的考核标准

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见附件)。合格分值要求达到60分;先进、模范分值在原有基础上要求达到70分。

三、基层工会小组建设“教职工小家”的程序

工会小组申请 “合格教职工小家”,应在会员中征求意见,写出书面报告,由基层工会组织考核。

工会小组申请验收先进或模范职工小家,须连续两次复验为合格或先进。

四、验收的组织工作

验收小组由基层工会委员、各基层工会小组长组成。

会议分别听取工会小组长汇报建设“教职工小家”情况,小组会员意见。

验收小组对工会小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检查存档资料,讨论决定验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