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11-17 发布:校工会管理员 点击:83次
文件下载:中地大(京)工发[2017]21号关于推荐参加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拟推荐“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参评候选人1名,参加“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的评选。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我校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性均可参加评选。
(二)名额
以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每单位可推荐1名个人作为推荐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18周岁以上居住在北京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四)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特别是在“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中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在本地区、本系统中有一定影响力。
(五)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和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及在党的十九大等重大会议活动服务保障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
(六)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评选步骤
(一)启动评选工作。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启动评选工作,有序组织推进评选工作进程。
(二)基层自下而上进行推荐。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开展创评活动,把评选作为引导妇女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过程。
(三)推荐候选人。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从基层自下而上进行推荐,优中推优。所推荐的候选人,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填写《推荐参加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评选登记表》,上报校工会。
(四)审核名单。校工会联合相关部门成立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从中确定1名候选人代表学校参加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个人的评选。经报校党委审批后,在校工会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发现人才、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的重要途径,要层层推荐,精心选拔,深入挖掘出一批为民爱民、务实清廉、岗位建功的妇女典型。
(二)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一线的原则,副局级以上个人原则上不参评,处级干部一般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一般不纳入表彰范围。
(三)精心准备,按时报送。做好推荐个人事迹材料的申报工作,认真填写《推荐参加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评选登记表》,表格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内事迹要求500字以内;并加盖公章;同时请各单位提供2000字左右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和工作照(电子版、JPG格式)一张。上述所有材料请于2017年11月27日前按要求报送,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232 2450
电子信箱:ssg@cugb.edu.cn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会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
推荐参加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评选登记表
评选名称 |
推荐参加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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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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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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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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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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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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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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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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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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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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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人员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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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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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 意 见 |
(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
基层党组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评选领导小组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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